親愛的消費者 您好
行遍天下因應財政部電子發票推廣政策,自2013年5月1日開始,道路救援與機場接送服務將配合電子發票實施,將交易資料以電子檔案方式儲存於雲端取代紙本發票,並以手機簡訊傳送發票資訊給消費者,消費者可於『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網路』查詢交易資料。行遍天下將協助消費者兌獎,並主動通知中獎的消費者、郵寄紙本發票到府。
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(https://www.einvoice.nat.gov.tw)
救援拖吊車輛行經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費之說明:
救援拖吊車輛行經高速公路產生之通行費,並不包含在免費拖吊權益中,須由客戶自行負擔,費用依高公局規定之通行車種「標準費率」計收,例如大型車為每公里1.50元。
如有保留通行費憑證需求,請致電行遍天下客服中心申請;如通行費要報帳用,請依救援服務簽認單上的國道通行費金額,可檢附通行費憑證與簽認單為據。